【兴蓉人物 · 重庆】《法律面前的三六九等》——陈吉春律师

2023-04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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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,有一部香港电影流行在整个大陆圈子——《毒舌律师》,里面的主人公说了一句经典台词:你们以前说,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现在说,法律面前三六九等。
那就有人要问了,法律面前,哪有三六九等?
今天小蓉邀请来的嘉宾—— 陈吉春律师 ,就来给大家讲讲现实版法律里的三六九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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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 等 律 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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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律师说:“律师的归途就是独立,”大家对独立律师刻板印象都是一人办案,但他的见解不是如此。

每个案子,接手的律师团队,法官,当事人,可以看成三等份,那他也只算是三等份之一中的之一。因为他始终认为“任何案件都不可能自己独自办完!”

他说:“以前在团队中,很多案子是团队一起分工,实际办的时候还是自己独立办理,现在自己独立接案,但还是在与其他人一同协作。只有在办案过程中不断与不同人在合作;才能在遇到困难时,更好的解决困难

当然也要声明一点——“团队合作,绝不是因为贪图困难时有团队的成员可以分担着做。而是在面对困难时,唯有大胆地与其他律师或者非律师人员合作完成,才有可能达到办案需要,给客户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。

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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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 等 感 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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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前听一个资深律师说,做刑事律师最要注意的,是共情,因为庭上更多的讲究是讲事实,讲依据。所以很多律师们在对待这些案子的时候,会放更少的情感倾注。

但做为委托律师在面对客户时,理性与感性五五平分时,还是要多给一等情感。不会共情的人,会更难享受到工作的快乐。

至于,会共情的人,像陈律师这样,谈及律师生活里印象深刻的事会因为“到法院办案时,遇到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拄着拐杖在法院大厅的花园玩”而驻足;会因为“小女孩拄着拐杖,却满脸笑容”而动容;同样也会因为帮这样的残障人士维权成功而感到成就斐然吧。

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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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 等 法 律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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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些年的电影里,看过太多平凡人的故事,这些年的书本宣传里,也听过许多基层人的事。但真正听一个人讲起来,说出来,又会变成另一种体会。

至少,在这样的人面前,我们,最多也就是第九等,矮他许多。

陈律师是这么说起这个人的——

这是我在云南省陆良县实习时遇到的一位检查官。我初遇常老师时,小个子,黑黑的皮肤,眼镜下的双眼炯炯有神,“这与我印象中的检察官形象明显不符嘛”,那是我当时在心里嘀咕的真实想法。

正在我心里嘀咕时,旁人介绍到常老师的身份时,让我大吃一惊,面前小个子检察官竟是民行监督科的科长,这更让我对常老师充满好奇。

常老师分配给我的第一项工作竟然是案卷归档,且指导方式是手把手教学,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民行监督科的工作是那么清闲,就是个退休养老部门。我们归档一个两百多页的案卷用了一个下午。

这一个下午,我按照档案目录中所需的材料,整理、装订、归档。之后,常老师问我:“你对这个案件有什么看法?”

我当时想的是:“什么案件,什么看法?我做的不就是一个装订工作吗?对案件会有什么了解。”

常老师摇摇头说:“你只看到了装订工作,没有看到每一份材料我在整理时,我全然将材料内容仔细研读并对这份文件上记载的法律事实,证明内容等重新进行一个内心审理——是否是达到我当时处理结果法律规定之必要,不管是程序上还是实体上,在这个案件中是否都做到合法。即便这个案子在装订前,已经汇报给院里领导审核审批,已经结案,我也要趁着这个机会,在我内心进行最后一次审理。心里寄望自己再发现点什么,也寄望自己没有办错案。

听完常老师这么一说,我瞬感羞愧,繁冗的工作,深层的自纠。这一下午的归档工作,是办案人员对自己办案的再次纠察,是对我这个初次接触法律工作的新手生动的一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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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后续的实习中,我跟着常老师在日常办理案件之余,还跟着常老师到其帮扶的各个农村寨子走访,让我体验到道路的崎岖的同时,还见识到云南大自然的美丽。

当时是常老师参加扶贫工作的第十年。在摇曳颠簸的车上,常老师说:“这条路,比十年前好走了很多”。话音落下,还是一路颠簸……

汽车在趟河时熄火,我们就卷起裤腿涉水推车,走访各家各户时,朴实的人民诉说着旱情,可还是拿出刚摘下的果实往我们手里塞,也许常老师每一次的到来,带来的不尽是好消息,但看着几十户人家从山上搬到山脚,从贫穷到小康;这样的生活,就让老师每次的爬山涉水都有了一些意义。

从那时起,我明白了司法机关还有着很大的行政机关的角色在里面,这也为我在执业时埋下一颗种子,律师不但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也要担任起化解各方矛盾的担子。

有这样的觉悟和体会后,再与对方当事人、办案人员的沟通时,往往可以配合司法人员将当事人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化解,实现共赢局面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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· 番外:Q&A ·

Q1:听说陈律师篮球打得很好,有没有参加什么篮球活动,或者有没有什么关于篮球的故事要分享一下的?


C:其实我打篮球并不好,都是谣传,篮球只是一个小爱好,青春年少时,看到热血沸腾的美职篮,职业选手的各种帅气画面,很难让青春年少的我们不喜爱,工作后就很少打篮球,也很少关注比赛了。

值得我时常与朋友谈起的就是,初入大学时,我们大一新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全院篮球比赛,采用的是年级混合抽签比赛制(即我们大一的队伍很有可能在抽签时抽中大二、大三的队伍),很不幸,我们成为抽中对战大二队伍的一组。也许是初生牛犊不怕虎,也许是才接受军训洗礼后的我们干劲十足,虽然在篮球技术上我们远不如师兄们,但是在经历三十多天的风吹雨晒后,身体明显更快习惯球场上的对抗。

在前期落后的情况下,我们采取人盯人战术,积极身体对抗的方法后,终于在几个师兄都体能不支或抽筋后,我们发起反攻的号角,最终取得胜利!也成为那一年唯一“以下犯上”成功的大一新生组。

这个故事时常激励着我,“扬长避短”也是我在执业后的一个重要办案方向。



Q2:如果我们办成渝两所之间的篮球交流会,要你给成都总所这边的篮球队下战书。你会说什么?


C:是爷们,就来大汗淋漓战一场吧!



Q3:还有别的要分享的不?


C:十分感谢能参加今天的交谈,平时的我只是一个小透明,喜欢自己一人办理案件,来到兴蓉后,跟大家一起讨论,一起分享,确实是收获很多,希望兴蓉这个大家庭,越来越“人丁兴旺”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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